乌什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乌什的维吾尔语读音为“乌什吐鲁番”。意译为3个吐鲁番,如指其地富庶,意译恰当。但据《西域同文志》载:“回语乌什即乌赤,盖山石突出之谓,城居山上故名”,与宋元以来历史地名一致。现在维吾尔语读音后段的“吐鲁番”,可能同清代从吐鲁番移民有关。一说,乌什系突厥语,意为“物之顶端”,因境内乌赤山而得名。乌什县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西部,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,天山南脉的南麓,托什干河上游地带,地理坐标为东经78°23′41″至80°01′09″,北纬40°43′08″至41°51′12″。乌什县东连温宿县和阿克苏市,西接阿合奇县,南与柯坪县交界,北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接壤。截至2014年,乌什县总面积9082平方公里,总人口22.1万人,辖2个镇、7个乡。2013年,乌什县完成地方生产总值20.89亿元。乌什县被誉为“中国西部生态明珠”,享有“半城山色半城泉”、“塞外江南”之美称,有玛尔浆湖、柳树泉、钟鼓楼等旅游景点。